2003.03.05~


又一次,或許...真的是我自己做了最後的決定


話~說出了口,有時就真的無法挽回了...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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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麼叫友情呢?
常常膩在一起?說說悄悄話?分享彼此的喜悅與悲傷?時時關心彼此的近況?
是的…….我們一般印象中「朋友」似乎就該是這樣的..
但是…一定要什麼都做到才是朋友?
所謂的關心、一定得是用「燃燒自己照亮別人」的方式嗎?
一定得是用毫無保留的方式去愛一朋友才叫愛嗎?


任何事都只能有「是」或「不是」、「對」或「錯」這種二分法嗎?
這樣分看起來或許很簡單,不是絕對的對..所以就是錯了..所以我就可以不用去介意了,所以我就可以保護自己不傷心了?



我持一個大大的「?」如果每件事都能這麼簡單的非黑即白、這麼的絕對,那這個世界大概也就不會那麼的複雜了。
而在這樣的二分法裡,多少顆尚有眷戀的心就這麼硬生生的被割捨下了?
有多少因為誤解而產生的永遠的決裂?
在想保護自己的同時..其實卻是更深的傷害自己與對方,這樣….真的值得嗎?
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



發現…我把友情說的好像跟愛情很像了..
那……是這段友情太過粘膩了..變的似乎有愛情的特質在其中了嗎?
這……也太混亂了吧……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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